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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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百万代理费伪造签名 律师助理被拘留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06年11月24日作者:珠江时报

  意图贪取百万元的代理费,一诉讼代理人竟然伪造166名当事人委托劳动仲裁的签名,向南海法院起诉。近日,南海法院以该代理人严重妨碍民事诉讼为由,对其罚款1.2万元,拘留15天,宣读完裁定后即时给他戴上手铐。该代理人不服,向佛山中院提起复议。昨日,佛山中院驳回他的申请,维持了南海法院的司法拘留决定。

 

  □伪造签名

 

  律师助理代216人起诉

 

  今年6月16日,400多名员工与南海某公司产生劳动合同争议,委托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参加仲裁调解事宜,明确约定委托权限至仲裁结束时止。该律师事务所指派陈律师及律师助理欧某参与仲裁。8月2日,南海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了员工们的全部仲裁请求。

 

  8月21日,欧某持委托人代表梁×俊,梁×好、叶×森、卢×霞等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50名员工同时委托),同时将劳动合同纠纷系列案的另166名原告签名附后,写上“委托欧某为代理人”,并分别在所提交的166份民事诉状上签上各原告的名字,提交南海法院立案庭,诉称因不服劳动仲裁而提起诉讼。

 

  南海法院受理后,向南海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取了上述原告在该委员会仲裁时的档案材料,发现欧某立案时提供的、附在授权委托书之后的上述原告签名与仲裁时的签名完全一致,对欧某的代理权产生怀疑。

 

  □法院调查

 

  166个人的委托是假的

 

  南海法院调查发现,在216名原告中,50名原告的诉讼代表当初是口头委托欧某代为起诉,另外的13名原告中,有12人称并不主张起诉,现在对欧某的起诉不予追认,另一人口头同意欧某代他起诉,但没有签名。还有153名原告,欧某无法联系上。

 

  南海法院认为,欧某在没有得到当事人授权的情况下,以当事人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虚构当事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并冒充当事人在起诉状上签名,其行为严重妨碍民事诉讼,决定对欧某拘留15天,罚款1.2万元。欧某杜撰的166件劳动争议系列案,也因未经166名当事人合法授权被驳回。

 

  □造假原因

 

  若胜诉可得近百万代理费

 

  法官介绍,欧某伪造166名当事人委托劳动仲裁签名的原因,是意图贪取百万元的代理费。据了解,按他与工人原来的约定,如工人胜诉,他将取得30%的代理费。如果工人们的诉求全部获支持,其获得的代理费将会是一个近百万的数字。